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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报要依法行事

1998-04-1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张玉玲 我有话说

4月14日发生的唐山4.7级地震,中国地震局作出了较为准确的预报:3月26日,中国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召开首都圈地区震情会商会,认为3月底至4月上旬,唐山老震区及其邻近区域有发生4—5级地震的可能,并立即通知有关地区的地震部门加强监视。次日,两位非专业人士作出了“3月28日—29日唐山地区可能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预测意见,并分别送至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地震局。一次6级地震的能量是5级地震能量的30多倍,随之而采取的防御措施也大不相同。中国地震局立即召集专家,经综合分析坚持了最初的预报意见。

地震部门认为这次业余地震预报爱好者的预报程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说明我国业余预报爱好者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据了解,中国地震局每年至少要收到200—300份业余预报意见。未实施《防震减灾法》前,很多业余地震预报爱好者的预报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的还私自向社会发布自己的预报意见,引起社会恐慌和混乱,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地震部门认为业余爱好者热心预报研究,精神可嘉,中国地震局也鼓励业余预报研究。但业余预报者在预报决策和发布时要慎重,应按《防震减灾法》中“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的要求进行,绝不能擅自行动。业余预报者正确的发布程序应是:首先,将自己的预报意见报至地震部门;然后,在征得地震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参加地震部门的震情会商会,在会上与专家共同讨论;最后,形成意见,由政府统一发布。而不能擅自将自己的意见向社会和当地政府发布。

虽然中国地震局较为准确地预报了4月14日的唐山地震,但该局认为这并不意味着短临地震的预报这一世界性难题有什么新的突破。虽然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地震工作体系,地震预报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我国的年度预报准确率也只有30%左右。因此,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地震预报不能靠一人一家之言,要由地震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既然这次地震事先已经较为准确地预测到了,为什么没有发布?地震局有关人士解释,地震预报是否发布,地震部门要对预测意见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后才能决定:一方面以避免因地震错报而导致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一些不会造成危害的小震发布出去,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中国地震局及其所属单位每次作出地震预测意见后,均会在震害预测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反应措施,以避免社会反应过度。这种谨慎的做法是符合《防震减灾法》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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